本报讯
近日,青田县阜山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,建房户王某一次性赔偿了丧葬费及子女抚养费5.8万元。 青田县阜山乡前王村的周某承包了王某房子的建造业务。12月6日上午,其妻阮某到现场帮忙时从三楼摔下当场死亡。痛不欲生的周某及其家属一起找到王某要求赔偿,但王某认为房子是由周某承包的,阮某也是周某叫来帮忙的,应由周某承担责任。周某认为妻子也与王某形成雇佣关系,坚持要王某承担责任,双方闹起了纠纷。 阜山乡司法所得知后立即介入此案,一面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,稳定其情绪,制止矛盾激化,同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,然后召集乡调委会和当事人双方进行公开调解。从劳工伤亡事故赔偿的有关法律条款讲到合同的成立条件和效力,既讲法律法规,又说人情道理,司法所工作人员费尽口舌,最终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,促使双方在“建房户王某一次性赔偿死者丧葬费及子女抚养费58000元人民币”的协议书上签下名字。 虽然事情顺利解决了,不过阜山乡司法所的陈建国提醒说,农村中私人帮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,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。同时,农村群众签订书面合同的意识不强,有关部门应加强普法教育,尤其对农民日常生活常碰到的法律问题给予集中宣传教育。 |